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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4-29

各有关高校:

为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推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

各校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校领导班子、有关工作人员对《通知》进行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规范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重要性,压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秉承公益性原则,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将校外教学点建设纳入学校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厘清高校与设点单位之间的责、权、利,确保在高校治理能力范围内有限设置校外教学点,并能管得住、管得好。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直接通过校本部集中面授与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举办非脱产形式的学历继续教育。

二、合理规划,严格控制设点数量和范围

各校要审慎研究、合理规划校外教学点布局,严格控制校外教学点数量。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慎重选择设点单位,设点单位原则上应为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成人高校、开放大学以及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确有需要,高校也可在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设置校外教学点,但仅限招收该企业内部职工,不得面向社会招生。高校开展送教上门等合作办学,应纳入校外教学点管理。同时,严控高校异地办学,各高校原则上在本省级行政区域内设置校外教学点,因承接对口帮扶、行业紧缺人才培养任务或列入“双一流”建设计划的高校,可通过有关程序跨省设置校外教学点、开设相应的优势专业。

  三、明确职责,落实落细教育教学各环节要求

    各高校要指导校外教学点落实落细教育教学各环节要求,加强教学过程监管,配备与校外教学点学生规模相适应的专兼职教师、辅导教师队伍,定期组织对校外教学点教学与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严肃学风考纪和考勤考核,严格毕业要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服务,确保全程指导、全员查重,原则上本科学生应全员答辩;要严肃处理论文抄袭、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把学位授予关,健全人才培养质量过程监管制度。严格招生宣传、学籍管理,招生简章等材料应统一由学校印发,所有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由所在高校保存。加强收费和经费使用管理,学费应全额直接上缴学校财务账户,高校拨付给设点单位的工作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其学生学费总额的一半。专兼职教师、辅导教师的课酬、劳务费等统一由主办高校财务部门据实支付。

  四、强化检查,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归口管理,实施“管办分离”,建立健全校外教学点准入、评价、奖惩、退出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开展校外教学点检查评估。对校外教学点存在违规办学、虚假宣传、点外设点、恶性抢夺生源、搭车收费牟利(含违规收取毕业证工本费、调剂费、答辩费等)、代学替考、教育质量低下、管理混乱无序、变相买卖文凭、履行职责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核实后,我厅将视情给予高校通报批评、限期整顿、撤销校外教学点、责成高校暂停或停止学历继续教育招生等处罚,将相关设点单位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通知印发之日至2022年12月底,各高校暂停新增校外教学点。自2023年1月起,按照《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附件2)开展校外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各高校所有校外教学点(含往年保留和新增备案的教学点)请按附件2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对本通知印发前已备案但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校外教学点,可从2023年起给予2年过渡期进行整改,过渡期间停止招收新生,但可为原有在籍学生提供学习支持服务。过渡期结束后,仍不符合有关要求、未完成重新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予以撤销,其在籍学生的学习支持服务由主办高校妥善处置。

2.请各高校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现有校外教学点(含省外教学点)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和整改,撤销不符合要求、质量低下的校外教学点,并于6月30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及校外教学点排查整改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文件(含盖学校公章后的PDF版和可编辑版文件)报送至邮箱:educationjx@163.com。

3.各高校保留和过渡的校外教学点,需要提交情况说明,并附佐证材料(含校外教学点的办学资质情况,高校与设点单位签署的设点协议,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有关情况和名单,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件条件情况等),以上材料需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30日前与整改报告一并报送至邮箱:educationjx@163.com。

(联系人:省教育厅职成处邹海洋,0791-86765153;省远程教育服务中心但小澍,0791-88520659、13397095866。)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   

        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校外教学点设置工作指引

3.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整改情况汇总表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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